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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嫂家园发帖注意事项

本主题由 南南 于 2008-6-24 18:13 设置高亮
偶知道了,偶是新兵,不过看我这几次的表现,还能过关吧!
收到 我一定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的 呵呵
最好的幸福 是把一个人记住 最好的辛苦 是想你想到哭
最好的满足 是你给我的在乎 爱受了些苦 才变得铭心刻骨
支持花月姐姐的工作!
★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,不论大狗多有理,人们总为小猫叫屈★☆让自己像沙滩,多大的浪来了,也是轻抚着沙滩,一波波地退去。而不要像岩石,使小小的浪,也激起高高的水花☆
我在这里看到有人发别人照片并且有点对人家人身攻击了,这算什么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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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兵

本文来自:军人论坛(bbs.junren.net) 转帖请注明出处! 作者:LIXIAZhEN
我今天刚加入的,我是一名准军嫂.希望以后可以跟你们多多交流
很高兴加入你们.希望可以跟你们探讨军营的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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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~~~
顶~~~
顶~~~
顶~~~
花月姐德高望重,
发个帖子立规也这么艺术化,
佩服~~~
小女极佩服~~~
虽然很多符号,可是应该不算垃圾灌水吧
姐姐你看啦,人家每一次回帖都超有诚意的
颁我一个"最努力关怀 军嫂奖"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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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斑竹工作!
在社会、生活、商业一切活动中,
两点间最短的距离并不总是直线。
近路往往不快;快路常常不近。
直线到达不了的目标,
往往迂回包抄绕山而过, 便柳暗花明,豁然开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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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俺是刚来的小妹妹,军人女朋友可以吧?不太懂规矩!还要学习啊!
十里平湖霜漫天,寸寸青丝愁华年,对月行单影相护。只羡鸳鸯不羡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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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支持这样的贴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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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
我爱你,永远---丫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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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已阅读!
    .....
不要因为寂寞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。缘分是本书,翻得不经意会错过,读的太认真会流泪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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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,我犯规了

本文来自:军人论坛(bbs.junren.net) 转帖请注明出处! 作者:蝶舞
很抱歉,我在犯规之后才看到这些规矩
即成的错误已经无法再弥补
那么,就从今天从此刻开始遵守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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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,支持,一切听指挥,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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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花月,你是第一个在我的第一篇帖子里回复的人,所以,我也来你的天地支持下你
这也算感恩的一种吧,只是这里是网络,换了一种方式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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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了
以后发帖子会多注意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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