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人论坛版主守则(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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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人论坛版主守则(新)
版主是从网站优秀网友中产生的,协助管理具体论坛的秩序,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,为网友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。
欢迎有志为军人论坛服务与支持军人事业的朋友加入版主行列。
(一)申请版主的条件
(1)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,
(2)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。严格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
(3)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。
(4) 论坛申请人的积分要达到1000分以上。(积分只做为参考用,不做必要条件)
(5)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社区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。
(6)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(7) 在特殊情况下,由军人论坛管理员由直接任命
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接受社区网管的指导和管理。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,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。随时留意在论坛事务版的事项并进行配合。
(二)版主的权利与义务
(1)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,严格遵守军人论坛管理守则。
(2)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,确立并保持军人论坛的风格和主题,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,包括对灌水者的处罚办法,版规确立后经过军人论坛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同意批准后生效,并在精华区内保留备份。
(3) 整理文章: 严格依据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删除违规帖子。
如:删除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删除涉嫌反动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有明显失据的言论、不雅文字、以及与该版内容无关、具人身攻击、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。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,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,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,版主要斟酌情处理。
(4) 编辑精华区: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,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,放入论坛精华区,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。应客观、公正、高质、高水平、谨慎、不以个人喜好,不以个人关系、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, 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,将视为失职,多次出现此种情况,将被免去版主资格。
(5) 活跃版面,回答问题: 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,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,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。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,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,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。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,制定今日主题,活跃讨论的气氛。
(6)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、重复连发(刷屏)的、发布反动、色情、黑客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,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踢出该版论坛。
(7)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,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,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,尽量采取克制行为,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。
(8) 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。
(9)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,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。
(三)版主工作细则
第一,细读文章,回答能力所及的问题,不可草草跳过、不予理睬;版主之回帖不得只有“顶”之类及只是一表情等单一灌水性帖子。
第二,工作大胆,对于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必须严以对待,不得有恐人报复、瞻前顾后的行为;
第三,珍视作品,尊重作者的劳动,不得有心存轻蔑、嘲讽讥刺之行为;
第四,勤於整理,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,不得有视而不见、拖拉懒散之行为;
第五, 鼓励新人,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,不得有贵远亲近、迷信名家之行为;
第六,客观中立,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,不得有党同伐异、制造舆论之行为;
第七,一视同仁,公平对待所有版友,不得有重男轻女、重女轻男之行为;
第八,放下身段,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,不得有男拒女约、女推男邀之行为;
第九,光明磊落,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,不得有勾心斗角、互挖隐私之行为;
第十,拒收馈赠,婉谢不必要之婀谀承奉,不得有陶陶自醉,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;
第十一,版主或版面管理员所发的固定帖,删除帖子,必须与其他版主共同商讨后,才能对其进行操作,不得有未经商讨擅自解固、删除之行为;
第十二,各版主在担任版主期间,给帖子加推荐与精华必须在跟帖的时候注明。不得出现滥用职权,胡乱加精之行为。
第十三,原则每个版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版面的版主,版主如想兼任其他版面的版主,请先与版面管理员申请说明。
(四)版主的免任程序
(1) 军人论坛的版主任职期采用考核连任制,定期考核,优胜劣汰。
(2) 军人论坛会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对于不合格的版主,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。
(3) 版主辞职: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版主交流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,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。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,社区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。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。版主在辞职的同时,可向社区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,该网友将会被军人论坛优先考虑。
(4) 版主请假: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,请在论坛事务提交正式的假条,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。提交正式的假条,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。
(5)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版主将受到警告,暂停权限,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,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:
1、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,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撤销权限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
2、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,一律视为严重失职。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,滥用职权行为,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3、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版主管理职责的,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。
4、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,连续三周未整理未整理精华区,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,军人论坛管理员会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5、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站,一周未整理精华帖,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,且没有在版主交流区向军人论坛管理员请假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,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6、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;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理。
7、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取消版主资格(除因客观原因,得到本网批准同意)。
8、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,一经发现,同时取消;
9、版主及管理员密码8位以上,由英文与字母组成,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,撤消版主权限,保留申诉权限。经军人论坛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,同时根据是否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;
10、被军人论坛管理委员会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,撤消全部权限。
11、凡涉及失职的版主,网友可以在版务交流中发文列举出证据,或者是网站管理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版主,经军人论坛管理委员会审核属实后,进行一定的处罚。
12、 版主的任免由军人论坛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。
13、在本规则定范围内,本论坛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。
14、本规则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